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00:00浏览次数:

苏教高〔2012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优秀工程科技人才,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现就实施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工程师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借鉴国际工程教育先进经验,以实际工程为背景,以工程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优秀后备工程师为目标,以工程技术为主线,以校企合作为手段,以培育“兼具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教师”为支撑,以回归工程实践为重点,密切高校与企业合作,坚持“政府推动,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的原则,积极探索教育主管部门与省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实施的运作模式,分行业、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专业人才培养试点。同时鼓励高校依据自身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创新工程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工科大学生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中国特色和江苏特点的现代高等工程教育体系,为实现“两个率先”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优势。

  二、主要目标

  以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为突破口,创立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构建工程教育的新体系,探索工程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全面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提高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工程技术人才。到2015年,全省高校工程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区域工程教育布局更加合理,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大学生的工程意识、工程素质和工程实践能力不断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培养和引进“兼具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教师”300人,建成省级以上校企合作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00个、卓越工程师计划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00个,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完成5万人培养规模,新兴产业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实现倍增目标。

  三、培养标准

  本科层次所培养的卓越工程师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与素质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坚定的追求卓越的态度、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良好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意识;

  4.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

  5.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参与生产及运作系统的设计、并具有运行和维护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行产品开发和设计、技术改造与创新的初步能力;

  7.具有信息获取和职业发展学习能力;

  8.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9.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以及应对危机与突发事件的初步能力;

  10.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

  各试点专业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行业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办学特色的培养标准。

  四、计划重点

  1.创立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机制。高校和企业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确定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本科学生累计要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参与企业学习,学习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师资队伍。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建设一支具有一定工程经历的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专业教师要具备工程实践经历,其中部分教师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企业工作经历。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有计划地选送教师到企业工程岗位工作,积累工程实践经验。要从企业聘请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或担任本科生联合导师,承担培养学生、指导毕业设计等任务。改革教师聘任、考核和培训制度,对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的聘任与考核要注重评价在工程项目设计、专利、产学合作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绩。

  3.积极推进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生的国际化培养。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工程教育资源和高水平的工程教师,组织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到海外企业实习,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努力实现国际交流和修学旅行常态化,提升学生跨文化交流、合作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支持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工程教育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参与高校使用多语种培养熟悉外国文化、法律和标准的工程师。积极招收更多的外国留学生来华接受工程教育。

  4.高校要积极推动工程教育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为中学培养懂得工程技术的教师,帮助中学开设工程技术选修课程,利用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展工程技术的教育,培养中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技术素质和工程设计的意识。主动到中学选拔热爱工程技术的学生,参与高校组织的工程实践活动。

  五、学校工作方案

  1.专业领域选择。所选专业应当满足下列条件: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广泛的市场需求;不仅是校内的优势专业,而且应在同类型高校中具有竞争优势;有满足卓越工程师计划要求的教师队伍和其他用于实践教学的卡塔尔世界杯4强即时走地 资源。鼓励按照工程师岗位大类整合相关专业开展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要特别重视结合国家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求,超前培养人才和储备人才。

  2.人才培养层次确定。在满足市场对各层次工程人才需求的情况下, 重点培养本校最具优势人才。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学生,可从校内各专业、各年级中遴选,举办“专转本”教育的参与高校也可少量招收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职学生。

  3.培养模式选择。学校要通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效地实现培养目标。本科阶段4 年中,应累计有1年在企业学习和做毕业设计。根据专业性质、学校资源、教师队伍、企业条件等因素,学生可以分不同阶段到不同企业进行1周至3个月的中短期课程学习或工程实践, 也可以在企业进行3个月至1年的专业实习或工程实践。可以安排到企业完成的教学环节有: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专业课教学、专业实验、毕业设计等。试点专业学生须在教师的指导下参与相关项目研究与开发,结合企业实际项目真刀真枪地做毕业设计。企业学习阶段重点强调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训练和形成, 以及工程创新意识的培养。

  4.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聘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兼职教师,不断提高专业课教师中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的教师比例,力争在4年内达到每一届学生至少有6门专业课(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或参加3个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教师主讲。要制定刚性的培训政策, 安排没有工程经历的教师到企业去工作12年,参与企业实际工程项目或研发项目,以提高工程实践能力。制定到企业轮训的制度, 有计划地定期安排教师到企业工作, 以更新工程知识, 掌握新的实践技能, 丰富工程实践经验。

  5.参与高校制定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以保障该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效。构成参与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经费保障、学生遴选、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毕业标准,以及教师培训、评聘与考核等方面。

  六、专业培养方案

  按照通用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学校定位、优势与特色、服务面向等,制定出本校参与专业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并将培养标准细化为知识能力大纲,依据知识能力大纲对课程进行整合,将知识能力大纲落实到具体的课程和教学环节。

  专业培养方案分为校内学习和企业学习两个阶段;校内学习主要进行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以及基础实验课程的教学,企业学习阶段主要完成核心专业课教学、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以及参与项目设计与研发等。

  校企联合制定企业培养方案。企业培养方案应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目标、培养标准、培养计划(课程或环节)、实施企业、工程实践条件、师资配备(应与学生规模相适应)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参与高校要大力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要依据各专业“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标准,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目前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以灌输式和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法,着力推动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等研究性教学和研究性学习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训练,“真刀真枪”做毕业设计。

  七、组织实施

  1.省教育厅联合省有关部门成立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全省卓越工程师计划重要政策措施的协调、制定和决策,重要问题的协商解决,统筹推动卓越工程师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2.省教育厅协调省内相关行业、企业和高校,分行业按相应的专业大类成立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相关专业领域卓越工程师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指导、评价,负责参与高校工作方案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论证。

  3.采取分行业启动方式。启动相关行业卓越工程师计划须具备以下条件: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支持;有相关产业领域专业实力较强高校牵头;有相关产业领域知名企业引领;参与高校确保卓越工程师计划学生能实质性参与企业工程项目研发。

  4.牵头高校与行业、企业负责组建相关行业卓越工程师计划专家委员会,报省教育厅审定。省内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自愿提出加入卓越工程师计划的申请。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学校工作方案、所申报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标准、培养方案、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师资队伍简况及建设方案等内容进行论证,省教育厅根据论证意见批准参与“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高校资格。

  5.参与高校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卓越工程师计划的实施。要通过成立校企双方组成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专家委员会、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构建高校与企业共同负责与管理的教学管理机制。

  6.参与高校要为本校卓越工程师计划提供专项资金。卓越工程师计划高校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大对参与专业的经费投入,资助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培训、校企联合培养、国际化培养、实训实习等费用。

  7.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各专家委员会,对“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的培养工作实施督导和检查。建立“卓越工程师计划”质量评价体系,参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质量评价标准对参与专业进行定期评价,实行不合格专业退出机制。推动“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参加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鼓励有条件的专业积极参加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八、支持政策

  1.省教育厅支持高校与省内相关企业联合申报,以高校为主体建立“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实践能力培养任务。省教育厅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企业为主体共同推进“卓越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发挥企业具备真实过程环境和先进工程实践条件的优势,承担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管理与培养任务。参与企业依据高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可以享有优先聘用人才的权利。

  2.省教育厅积极推动江苏省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践工作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3.省教育厅结合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和“产业教授计划”,支持高校加大“兼具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教师”培养、引进力度,建设高水平工程教育教师队伍。支持参与高校按照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需求,改革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入职标准及聘任考核的相关办法。

  4.省教育厅在实施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有关项目中对试点专业给予支持,优先列入省重点专业建设和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优先支持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省教育厅优先支持参与高校相关专业教师与学生进行国际合作交流,包括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实习、交换学生等;优先支持参与高校的相关专业申请中外合作工程教育项目。

  6.省教育厅优先支持参与高校聘请国内外著名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人才教育培养,优先支持参与高校派遣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著名企业研修。

  7.完成卓越工程师计划学习任务的毕业生可由企业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书。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